我校在省教育厅2008年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评比中获二等奖
根据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、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》精神,2008年1月9日,省教育厅、省体育局、团省委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在全省学校开展阳光体育群体性系列活动的通知》。
我校根据上级颁发的文件精神,迅速成立了校领导小组,由体育部牵头,与团委、学生处、学生会、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,积极广泛地开展阳光体育群体性系列活动,有效地促进了学生的身体健康;极大地丰富了校园文体活动氛围;全面地推动了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。
2008年共有236所大中小学校,参加了陕西省教育厅的评比。高校组共评出了一等奖5个、二等奖10个、三等奖20个。其中,我校荣获二等奖。
2009.4.20.